张家口市新农合补偿方案框架出台

时间:2013-02-23 10:17 作者:hbczlzq 点击:

张家口市新农合补偿方案框架出台:

      承泰联轴器由河北新闻网转载为您提供。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杨连 通讯员董彦召)2月18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通知,明确今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9万元,重大   医疗救治病种增加14种。
    住院补偿封顶线增至每人每年9万元
    今年我市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不低于60元;   和地方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280元。筹资标准为参合农村居民每人不低于34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比去年增加2万元,增至每人每年9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
    参合农民一般住院补偿起付线为乡级:100元—150元;县级:300元—400元;市级:800元—1200元;省级:1500元;省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000元—400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为:乡级:85%—90%;县级:70%—80%;市级;60%—68%;省级:55%;省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5%—55%。
    重大   医疗救治病种增至20种
    据介绍,重大   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今年增加重大   医疗救治病种14种,达20种,分别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
    参加人在异地居住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补偿。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按照当地规定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或其家属应当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相关手续。